(四)特长生招生。
1.招收特长生的普通高中,须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简章及测试、录取办法,并于3月31日前经旗区教育(教体)局和市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2.特长生专业课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所属教育(教体)局选派专人巡视、监督。各普通高中专业课测试须于4月30日前全部完成,并务于5月10日前将测试成绩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将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http://www.ordosedu.cn)”和“鄂尔多斯教育之窗”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各校专业课测试成绩。未参加专业课测试和专业课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鄂尔多斯中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