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对虚假陈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正确答案:概括立法和实践的经验,对此类虚假陈述可以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判断:
(1)认知的致误性。认定虚假广告,重在认定认知效果上是否存在致误性。
(2)受众的一般性。由于不同的受众对同一广告会有不同的认知,在认定虚假陈述时应当以一般受众的一般注意力为依据。
(3)认知的常态性,由于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情境下会有不同的认知,一则广告是否具有致误性,仅仅确定了一般受众还不够。还应依一般的认知规律确定通常的认知方式。同理,对认知过程中的感觉、知觉、记忆、想象、思维,也要根据具体的情境、主体作具体的分析。
(4)广告的整体性。正是由于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所追求的是受众特定的认知效果,而不是广告的内容和形式本身,在认定广告是否属于虚假陈述时,虽然要以特定广告的内容和形式为对象,但不能仅仅以其内容和形式是否存在虚假为根据,而要对广告的整体效果进行整体的判断。
(5)致误的可能性。广告导致受众错误理解,不必以实际发生为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