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学历 > 专业库 > 招生信息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录 取 规 则◇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100%—110%范围。

第十七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在综合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英语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除英语专业以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理工类专业(除英语专业以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投档时计入总分,录取时不计入总分;文史、理工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投档、录取时均计入总分。

第二十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根据成绩和专业志愿情况安排专业及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分数级差安排专业,相邻志愿级差为1分。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

1、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学院的艺术设计专业的六个专业方向(纺织品艺术设计、首饰艺术设计、皮革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设计)按照考生专业方向志愿及综合分(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采用专业方向志愿级差的办法安排录取。第一专业方向志愿与第二专业方向志愿之间的级差为0.5分,第二专业方向志愿与第三专业方向志愿之间的级差为0.5分,第三专业方向志愿与调剂方向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

3、其它各专业按综合分(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021年招生 在线报名

本站覆盖全国各省市专本科院校及计划外招生院校,汇总各校招生要求及专业信息,如您今年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请自愿填写下表,我们将在全国范围内筛选适合您就读的大学,安排校方老师与您沟通。即刻报名,圆大学梦!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xueli/221529.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