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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2010年单项选择第11题)  我国公司法未明确规定有权召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是( )。

[单项选择题]  (2010年单项选择第11题)  我国公司法未明确规定有权召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是( )。

[单项选择题] 【真题试题】 (2010年单项选择第11题) 我国公司法未明确规定有权召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是( )。


A.董事会
B.监事会
C.占公司1/10以上股份的股东
D.法定代表人

参考答案:

D

问题解析:

【真题解析】 考查的知识点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法》第102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因此,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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