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学历 > 资格考试

[单项选择题] 假设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10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定,2009年3月1日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下列情况中,人民法院应该按照破产财产分方案进行追加分配的是(

[单项选择题] 假设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10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定,2009年3月1日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下列情况中,人民法院应该按照破产财产分方案进行追加分配的是(

[单项选择题] 假设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10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定,2009年3月1日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下列情况中,人民法院应该按照破产财产分方案进行追加分配的是( )。


A.2011年2月,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可以支付分配费用
B.2010年10月,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但该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C.2011年5月,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该财产数量足以支付分配费用
D.2011年3月,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参考答案:

A

问题解析:

本题考查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财产的追加分配。根据规定,自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之日起2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①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②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上述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xueli/128390.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