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学历 > 公务员考试 > 公考问答

黑龙江省考总成绩计算方法

黑龙江省考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艰苦边远地区

1、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县乡类)》和《申论(县乡类)》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二、公检法司系统

1、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

(1)一般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

2、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三、省市直系统

1、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省市类)》和《申论(省市类)》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以上就是黑龙江省考总成绩计算方法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关于黑龙江公务员的知识,欢迎大家前往考高分网官网!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xueli/1114953.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