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各地考试科目由当地确定,一般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不一样。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广东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单独命题。
公务员考试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和其他相当职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笔试的详细安排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以往公共科目笔试分别按照A类和B类岗位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笔试、面试时间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
从2006年开始,A类和B类都要考同样的科目,即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应用,但是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是单独命题的。
国家公务员考试按照中央机关招录的职位分为三类。考试内容和招聘政策存在差异:
1、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
2.市(地)级直属事业单位
3.专业性强的部门(单位)
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笔试。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