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有哪些规则?下面小编来解释一下。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监考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场所秩序。
二、凭《准考证》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接受监考人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和对个人物品的必要检查。
3.除2B铅笔、黑色书写笔(钢笔)、尺子和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入场后检查座位,将准考证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上验证。领取答题卡和试卷后,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在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时间内准确而清晰地。因漏答(涂抹)、错答(涂抹)或字迹模糊影响评卷结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如遇试卷、答题卡发放错误、字迹模糊、重印、漏印或缺页,应举手询问,并在考前向监考老师报告;开考后,如有报备、补考的,延期考试时间不予延长;监考人员不得询问与试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5.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可以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期科目考试。你不能在当前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交卷后不准再次进入考试,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题号对应的答题区,草稿纸上写的答案或题号对应的答题区的答案无效。不要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回答问题,不要在答案上做任何标记。
八、在考场上必须保持安静,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发暗号,不夹带、偷窥、抄袭或故意让他人抄袭,不抄写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携带文具、物品等。,并不得损坏或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书写,待监考老师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按顺序收齐后,按照监考老师的指示依次退出考场。
十、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