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成考多少分合格
高校:我局决定继续尝试从2008年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到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本科院校完成两年学业后,将获得学士学位毕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选拔范围和比例选拔范围为省内三年制普通高校和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含独立高职高专、电大普通班和成人高校2008年三年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比例为各校选拔范围学生总数的10%,选拔比例应控制在选拔范围学生总数的5%以内(即各校三年制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专升本”本科院校招生计划由学校申请,我局批准后下达。2.推荐条件1。德、智、体全面发展;两门学科平均成绩进入本专业同年级前10%;3.非英语专业(音乐、体育、美学专业除外)学生在校期间(2008年3月底前)必须取得全国高等学校实用英语考试(A级)及以上证书。2006年6月及以后参加的同学,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必须在426分以上。被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上述条件。高校必须在规定的选拔范围和比例内,严格按照条件和专业推荐优秀高校毕业生。各高校须通知要求参加“专升本”选拔但尚未取得合格英语等级证书的学生,于2007年12月参加全国高等学校实用英语等级考试(A级)。三。选择程序1。建立“专升本”的合作关系。一般学院会联系本科学校,正式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一个学院的每个专业只能联系一个本科学校的相应专业。本科在与专科院校签订协议之前,必须认真审核相应专科院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专业不同或相近的不能去专科院校。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原则上“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不举办普通本科教育,即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长沙医学院和独立学院不举办本科教育。另外,湘潭大学只能接收“本科”学生,不能接收外国学生。2.学校推荐推荐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条件选拔推荐对象,并对推荐对象的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和资格证书进行核实,不得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推荐名单将在校园内张贴7天。无异议的,由推荐学生填写《院校提升》志愿表(附件1);推荐学校汇总学生志愿情况,正式向合作本科学校提出选拔考试推荐人选名单(附件2),并发至志愿表。推荐的英语等级证书由推荐学校严格审核,并指定负责人。因推荐学校审核不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学校承担,并追究其责任。学院与合作本科学校签订的协议(含相应专业和推荐人数)及双方确定的选拔考试方案,由本科学校于2008年4月30日前送我局高教处备案。(三)组织本科学校选拔考试。合作本科学校与专科学校商定考试科目(英语、音乐、体育、美容专业不少于三门,其他专业不少于两门),确定考试方案;推荐对象参考资格经推荐学校认可后,合作本科学校将严格组织选拔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选拔比例和我局下达的“本科升本”计划数。四。确定选择列表1。各接收学校根据选拔考试结果,结合学院推荐意见和学生平时一般表现,确定拟选名单;拟入选名单须由合作学校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确认入选名单。2.接收学校将于2008年6月中旬到我厅高教处进行“本科”学生注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学校的正式报告和《专升本汇总表》(附件3,excell文档格式);“本科”学生登记表(附件4,一式四份,附excell格式的电子文档);当年进入专科学校的“专升本”招生花名册复印件(加盖推荐学校印章);学生获得的全国高等学校实用英语考试(A级)以上证书(原件)。3.“本科”学生正式注册后,接收学校将向正式注册的学生发放“本科”录取通知书。学生接到通知后,可以办理学籍变更、户口迁移等手续,到本科学校报到学习。各接收机构不得向学生发送预录通知。对于违反此规定的学校,我办将根据情况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其他事项。“本科升本”的推荐、考试、选拔都要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全程公开。相关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专升本”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搞私舞弊、非法经营的,要严惩不贷。2.通过“专升本”选拔报名的学生,随当年专升本毕业生发放,并进行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后,应当执行本科院校招生管理规定,不得转学或转专业。专科毕业的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须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教发〔2002〕15号)精神填写“在我校XX专业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实际进入本科阶段的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的颁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格式和格式内容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的规定办理。各高校要将此通知告知全体大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