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题:本题共35个子题,每个子题2分,共70分。每个问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符合问题的要求。
(1)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是()
A.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B.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C.为了继承遗产而企图杀害其他继承人
D.过失杀害死者
(2)根据罗马法的亲属分类和亲属关系的计算方法,自己的身体和姐夫是()
A.第二代同辈和旁系姻亲
B.第二代直系姻亲
C.一等旁系血亲
D.三亲等旁系姻亲
(3)继父母收养继子女需要具备下列哪一个条件()?
A.在继子女的亲生父母同意的情况下
B.继父或继母没有孩子
C.继父或继母已满30岁
D.14岁以下的继子女
(4)甲公司租用乙厂仓库,然后甲乙双方就租金发生纠纷,乙方提起诉讼的时间为()
A.从知道权利受到侵犯起两年内
B.争议发生2年后
C.自甲方拒绝或延迟支付租金之日起1年
D.自权利被侵犯之日起20年
(5)被继承人死亡后,分配给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遗产份额()
A.继承人只能超过
B.它只能小于继任者
C.与继任者相同
D.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或多或少的继承人
(6)下列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A.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
B.要约中规定要约人不得取消要约
C.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好了准备
D.要约尚未到达受要约人手中
(7)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社会制度所赋予的()
A.单个属性
B.自然属性
C.定性属性
D.单一属性
(8)下列权利中,()
A.存款单
B.股票
C.商标专用权
D.土地使用权
(9)下列行为中,有()
A.干扰
B.贪污
C.伪造
D.父母没有经过他们的同意不会给他们的未成年孩子起名字
(10)婚姻的欲望()
A.可以附加条件,但没有时间限制
B.不可以附加任何条件,但是可以附加时间限制
C.可以附加条件或时间限制
D.不能附加任何条件或时间限制
(11)甲乙双方预约。如果甲方在2002年通过司法考试,乙方将赠送甲方一部手机。此行为()
A.它是有时间限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加条件是停止条件
C.附加条件是释放条件
D.所附期限为初始期限
(12)复员军人的()应归本人所有。
A.转让费
B.复员费用
C.医疗费用
D.退休费用
(13)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中,哪种人是无遗嘱能力人()
A.17岁的大学生
B.聋哑人
C.盲人
D.正在服刑的罪犯
(14)所有权是一种物权,属于()
A.拥有财产的权利
B.其他产权
C.用益权
D.担保权益
(15)高15岁那年,出于好奇,写了一份遗嘱,放在抽屉里。后来,他把遗嘱忘得一干二净。19岁时,他死于车祸。高的家人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了这份遗嘱。这将()
A.有效
B.部分有效
C.无效的
D.部分无效
(16)下列不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是()
A.传播未婚男女发生性关系的消息
B.捏造某人是私生子,在他单位传播
C.当众辱骂侮辱他人
D.在争论中公布某人被判有期徒刑的事实
(17)根据《民法通则》,下列民事行为中,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A.恶意串通的民事行为
B.民事行为显失公平
C.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
D.以欺诈或者胁迫手段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
(18)买方代理与卖方协商后,买方提价,后者支付一定回报。这种行为是()
A.欺诈
B.明显不公平
C.恶意阴谋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19)撤销死亡宣告时,被宣告死亡人的婚姻关系()
A.没有恢复
B.恢复
C.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的配偶没有再婚,婚姻关系当然会恢复
D.被宣告死亡的人的配偶结婚的,应当撤销再婚,恢复原婚姻关系
(20)下列选项中,()
A.房子
B.土地使用权
C.国库券
D.宅基地使用权
(21)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支付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的生活费()
A.对于缺乏劳动能力的养父母
B.对于没有收入来源的养父母
C.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的养父母
D.对于生活困难的养父母
(22)立遗嘱人应在遗嘱中为下列哪一项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A.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B.没有收入来源的继承人
C.法定继承人
D.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23)公民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不能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
A.现有的子代
B.30岁以下
C.一个孤儿被收养了
D.收养了一名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
(24)下列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
A.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B.欺诈胁迫的民事行为
C.未经授权的处置
D.恶意串通的民事行为
(25)民事权利能力不同于民事权利,它标志着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的()。
A.行为能力
B.法律地位
C.公民权益
D.权利和义务
(26)公法人和私法人的划分标准是()
A.是否以盈利为目的
B.是以社会福利为目的吗
C.是否行使国家主权
D.不同的建立方式
(27)关于继承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继承权的实现与某些法律事实有关
B.继承权与某种身份联系在一起
C.继承权与财产所有权相关联
D.继承权总是一项既得权利
(28)以下是()
A.地役权
B.采矿权
C.留置权
D.使用权
(29)当事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向哪个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
A.户籍管理机关
B.民政管理
C.人民法院
D.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30)民事主体询问重大误解引起的民事行为()
A.一方只能请求宣告无效
B.一方只能请求取消
C.一方可以要求取消或变更
D.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或无效
(31)如果对他人的财产权进行分类,则财产权可分为()
A.自有产权和其他产权
B.用益权和担保权
C.动产和不动产物权
D.主产权和从产权
(32)有人买了电热水器,使用过程中漏电伤人。如果他向法院提起诉讼,其索赔的法律保护时效期为()
二十年
B.2年
C.1年
D.6个月
(33)下列哪些事实会造成不当得利债务()
A.债务人清偿未偿债务
B.因赌博交钱
C.养子女给生父母的赡养费
D.客户向销售人员多付了钱
(34)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制度是()
A.群婚
B.普那路亚家族的婚姻
C.一夫一妻制
D.二元性
(35)下列选项中,()属于主从关系。
A.拖拉机和犁
B.a的手表和B的表带
C.房屋和天花板
D.c的钥匙和D的锁
二。简答题:这个大题有3个子题,每个子题10分,共计30分。简单回答基本内容即可,无需详细分析、论证和综合。
(1)如何理解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双方计划生育义务的规定?
(2)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3)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什么特征?
三。论述题:此题满分为20分。这些要求是合理的,并且得到了充分的论证。
(1)甲早年丧妻,育有两子(乙、丙)和一女(丁)。A的哥哥去世时,留下五间房,根据遗嘱由A继承。b、C、D长大后先后参加工作。A一直和大儿子B生活在一起,1987年,A亲自立遗嘱,说他去世后,五套房子由B继承,并经过公证处公证。1980年,A在二儿子C家住期间得了肝炎。因为二儿子丙伺候的好,甲在生病时亲自立了遗嘱,二儿子丙继承了五间房中的三间。病愈后,她去女儿丁家休养。1986年,A的旧病复发,转为肝癌。住院期间,甲在乙、丙、丁面前口述了一份新的遗嘱,由乙记录,丙、丁见证,甲在遗嘱上签字,称五间房分别由乙、丙继承,一间房由丁获得,不久后甲死亡,乙、丙、丁商量事后五间房的处理问题。由于未能达成协议,他们诉诸法庭。问:五房应该由谁继承?为什么?
四。案例分析题:这个大题有两个子题,每个子题15分,共计30分。要求回答列出的问题,并解释原因。
(1) A,11岁中学生,从亲戚朋友捐款中拿出2万元,在B的商场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第二天,A的父亲C得知此事,到商场要求退货。c认为A太小,不经父母同意买这么贵的商品,商场应该退货。认为商场购买电脑是双方自愿的,钱和货都交了,不能退货。双方协商未果,丙诉至法院。问:法院能否支持C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2)陈某在商店买了一台电视机,保修期为三年。但是用了三天就坏了。陈要求商场退货。店家说货卖了,但只修不换。请问这个答案对吗?双方的合同属于哪种债务?店家应该怎么处理?
和答案解析
1.选择题:本题共35个子题,每个子题2分,共70分。每个问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符合问题的要求。
(1):D(2):阿(3):阿(4):C(5):D(6):C(7):C(8):阿(9):D(10):D
(十一):乙(十二):丙(十三):甲(十四):甲(十五):丙(十六):D(十七):乙(十八):丙(十九):丙(二十):D
(21):C(22)::D(23):B(24):C(25):B(26):C(27)::D(28):C(29):B(30):C
(31):B(32):C(33)::D(34):C(35):A
二。简答题:这个大题有3个子题,每个子题10分,共计30分。简单回答基本内容即可,无需详细分析、论证和综合。
(1):《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有三种基本精神:
(1)计划生育是夫妻的法定义务。计划生育是夫妻的法定义务,必须严格执行。育龄夫妻应当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生育子女,不得计划外生育。夫妻生育行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的责任,夫妻双方都应自觉承担这一法定义务。夫妻任何一方都不能拒绝履行这一义务,计划生育不应仅被视为妻子的义务。
(3)计划生育也是夫妻双方的合法权利。计划生育也是夫妻双方的合法权利。夫妻有按照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同时,夫妻也有不生孩子的自由,谁也不能强迫或干涉。育龄夫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施行节育手术夫妻的健康和安全。
(2):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自己的名义行事,而相对人基于客观情况可以相信自己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是民事行为,行为后果由自己承担。其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无代理权的事实必须存在;(2)需要客观上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3)对方必须善意行事,没有过错。
(3):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以下特征:
(1)权利和能力平等。《民法通则》第十条规定:“所有公民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权利平等是指人们参与民事活动和设定民事权利的机会平等,以及权利和能力的平等。机会平等不一定导致结果平等,但结果平等是一种美好的现象,只有在未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后才能实现,而这样的条件尚不具备。权利平等,是指公民不论性别、年龄、年龄,不论行政职务、财产多少、身心健康或有无残疾,在权利和能力上都是平等的,不存在也不存在歧视性的差别。
(2)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享有民事权利的能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在民事活动中,公民在享有民事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
(3)不可转让性。自然民事权利能力只有因死亡而消灭,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割。我不能转让、抛弃,他人也不能非法限制、剥夺。
三。论述题:此题满分为20分。这些要求是合理的,并且得到了充分的论证。
(1):
五房全部由长子B继承,理由如下:①B继承五房的遗嘱为公证遗嘱。以后虽有内容不同的遗嘱,但未经公证程序,不得变更或撤销;②次子C继承的三房遗嘱虽为有效的自拟遗嘱,但不能变更或撤销之前的公证遗嘱,故不能作为继承的依据;③甲方在其住院期间所立遗嘱为代理遗嘱,但丙方、丁方作为见证人不具备见证人资格,故无效。四。案例分析题:这个大题有两个子题,每个子题15分,共计30分。要求回答列出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1):
c的主张可以支持。甲方,11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同意。购买2万元电脑属于重大民事活动,应由甲方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同意。丙方是甲方的法定代理人,有权代理甲方的重大民事活动,故法院应支持丙方的诉讼请求。
(2):
《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销售的产品不具备规定的性能且未事先说明,或者不符合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明的产品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表明的质量条件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
双方订立的合同是销售合同。这是一种契约债务。根据产品质量法,也是一种选择债,即消费者可以在修理、更换、退货之间进行选择。商店应该根据消费者的选择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