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省辖市教育局、济源示范区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校教育局:
目前,我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巩固,全省各级返校复学工作有序推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和稳定就业工作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2020年高考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畅通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衔接渠道 并更好地满足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毕业生接受本科教育的愿望,经研究,现就全省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2020年毕业,现实表现良好的普通高职院校(专科)学生。
2.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招收本科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办发〔2009〕6号)或《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办发〔2015〕3号)要求,2019年至2020年推广。
二。大学、专业和招生计划
1.招生院校及专业详见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生招生学校及专业一览表(见附件1)。高校招生计划另行下达。详见本科及专业比较与考试课程一览表(见附件2)。医学美容技术(原医学美容技术)、呼吸治疗技术等那些专科。,不符合《护士条例》规定的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条件,不能安排本科护理专业考试的,不得擅自安排招生。
2.2020年,我省开始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纳入脱贫攻坚战总体工作框架。按照省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人数的一定比例,单独录取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适量招生计划。高校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减免学费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按时上学、上得起学、顺利完成本科学业。
3.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继续单独计划招生。招生比例将在教育部规定的30%基础上适度扩大。
三。注册程序
1。注册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河南省2020年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工作,按照本科、专科专业要求选择报考专业,填写《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报名表》(见附件3)。退役士兵填写《2020年义务兵役后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生普通本科学历教育申请表》(见附件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填写《河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2020年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申请表》(见附件5)。
2。资格审查。
高职(专科)毕业院校是考生资格审查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需要对报考院校的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的对比、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进行审查。县级招办要逐一审核考生报名信息;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学籍学历管理要求,对省招办录取的本科学生进行资格再确认,重点加强学生资格预审。经审查有问题的考生,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2020年不能按时取得普通高校毕业资格的考生,视为未取得本科报名资格,取消其本科的投档、录取、录取资格。各高校须于2020年6月15日至19日携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普通本科教育申请表》和《退役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后普通本科教育申请表》(凭身份证、毕业证和退役士兵证复印件)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
3。在线注册。
考生应按照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考。凡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擅自更改学籍信息或其他个人信息的,均属作弊行为,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将被取消。根据政策,高校学籍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完成学籍变更手续,不得影响学生注册和考试。退伍军人考生在原毕业学校报名参加考试。省教育厅不统一组织对刚从高校毕业的考生进行体检。大学新生是否体检,由各大学根据需要决定。
四。考试和录取
1。考试。
要求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考。考试科目为英语(英语专业专业英语,非英语专业考生公共英语)和综合类专业(专业增加形体、音乐、舞蹈、美容专业)。每科满分150分。综合考试分类为本科招生专业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根据《本科与专业比较考试课程一览表》中规定的考试课程进行命题。考试工作由省招生办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和考试办法由省招生办另行通知。
2。录取。
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省招生办组织统一录取。划定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会择优录取,用靠谱的方式把录取通知书邮寄给考生本人。
五、与录取有关的事项
1。入学管理。
被录取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档案材料在新生入学前由原学校转入本科大学,编入本科学校相应专业三年级。对专科招生30人以上的专业,高校要单独办班,科学制定培养方案,认真做好课程衔接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不具备单独分班安排条件的,可在同一专业初三年级就读。专升本毕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同专业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普通本科生待遇,学费、住宿费、助学金执行同等政策标准。
2。学生注册。
各高校要在做好学生录取资格审核工作的基础上,于9月25日前将学生资格确认报告及电子数据(按教育部Xuexin.com录取数据格式)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处,由省教育厅统一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备案。高校根据教育部信息管理平台的录取信息进行学籍注册。
3。毕业典礼。
本科学生提前完成或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或取得毕业所需学分,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发给毕业证书。高校应在毕业证书上注明“在我校XX专业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就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高考招生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考生高度关注。各级教育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各高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和考试招生机构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号)精神,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制定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协调地方卫生等部门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招生、命题和试卷准备工作。
3。加强政策宣传。
各级教育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各高校要全面准确宣传解读我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招生政策,特别是加大对2020年高校毕业生扩招政策、《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单独招生计划的宣传力度, 从而确保广大考生知晓相关政策和程序,及时回应考生关切,释疑解惑,凝聚共识,建设良好社会。
4。严格的招生纪律。
各考录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阳光高考”要求,严格落实高考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条禁止”,扎实做好相关环节工作。严禁高校对高职院校(学院)学生进行应试教育。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全过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省教育厅设立了监督电话(0371-69691252)和举报邮箱((hnzsbks@163.com),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招生问题,将严查,绝不姑息。
(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微信官方账号)
监制:郑荣军
编辑:刘纯洁
推送:冯亦霖
转载:河南教育厅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