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成人高考将于10月23日、24日举行。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考试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按要求为各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检查室和设施,提供充足的防疫物资。认真落实考场入口温度检测、全面消毒通风、保持间距等措施,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试工作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要改进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方式,积极采取网上等异地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坚决守住疫情不因考试传播的底线。
通知强调严格考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采取人防、技防等措施,加强试卷安全管理,实现对试卷制作、运输、保管、分发、考试、评卷全过程的监管,确保试卷绝对安全。加强监考人员工作培训,提高监考人员履职能力。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加强对考生的入学审查,防止考生利用考试和携带手机等高科技工具作弊。
通知提出加强考生资格审查。各地要严格按照《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和本省(区、市)确定的报名条件,加强对异地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申请相关照顾政策和免试入学,坚决防止中介机构和单位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人员异地报考、入学和学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相关照顾政策和免试入学的考生进行公示。未公示且未能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积极开展考生身份和报名资格网上核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各地要加强工作统筹,原则上在9月底前完成各类免试入学和单独考试考生的报名手续。
同时,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要求落实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和“三十条严禁”的招生纪律。禁止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责任和权力,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招生。加强函授站点监管,严格执行年度备案制度,未经有关部门备案不得举办函授教育。科学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录取新生符合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培养要求。严肃查处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行为。
【/s2/】《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的服务和新生资格复试工作。
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成人高校招生政策,提醒广大考生充分了解国家关于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促进新时代退伍军人就业创业的招生政策,以及医学、艺术、体育、外语等相关专业。
各地要指导本地高校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工作,将新生入学注册所需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项、入学资格证明等与录取花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实,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防范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纪舞弊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此外,各地高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查处成人高考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高等学校违规招生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违反公职人员规章制度的,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作者:吴·
编辑:王兴
图:教育部官网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