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民法学试题有哪些?
??招生:民商法考试科目:民法
注意:答案必须标上题号,按顺序写在专用答题卡上。写在这份试卷或草稿纸上的不会被评分。
第一卷
1.个人身份法理论的新发展述评
二。论唯物主义来源:www。考试a .com
第三,关于作为债的客体的服务。
四。论中国的土地使用权制度
动词 (verb的缩写)论物权的效力。
不及物动词论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则
注:共六题,考生只能做三题。
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收到后在2月2号前发到???错的、多选的、少选的、不选的都没有分数。
31.张有一个妻子,两个孩子张冰和,而张的爷爷还健在。张与共有房屋6间,水牛2头。张死后,下列关于财产分割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六栋房子被一分为三,张冰一家,一家,张爷爷一家。
六间房子被刘一分成四间,一间给张兵,一间给张定。
C.遗产分割前,遗产继承人的权利归共同所有。
D.遗产分割前,各遗产继承人的权利按份分享。
E.水牛应该以可变价格分割或以固定价格补偿,而不是实物。
32.环境污染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A.有污染环境的行为。
B.存在损害的事实
C.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D.污染环境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主体限于法人。
33.下列表述反映物权排他效力的是()
A.物权的所有者只能是一个人。
B.物权优先于债权
C.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不相容的财产权。
D.同一件东西只能有一个所有权。
E.所有权和债权不能共存于同一事物。
34.下列是可撤销和可变更的民事行为()
A.代理权终止后仍作为代理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B.卖家将原画作为赝品出售的错误。
C.销售者销售伪劣商品的民事行为
D.甲方错误地将某物借给乙方作为礼物送给自己的民事行为。
E.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35.债务人将债务标的物提存后,()
A.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
B.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转移给债权人
C.标的物产生的孳息转移给债权人。
D.标的物的保管费用转移给债权人。
E.标的物的保管费用仍由债务人承担。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个小题,每个小题6分,共30分)
36.简述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民法学测试题3(1)张与王按股分享货车。
(2)有效。因张某擅自处分共同财产,该合同最初为效力待定合同,后因王违约而更正为有效合同。
(3)有效。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4)不能生效。第一,李无权以他人财产设定抵押;第二,他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5)不会。因为承租人应当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6)归赵所有。由于赵未将该货车交付给钱,该货车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解决方案思维
这个问题虽然人物很多,但是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比较简单,案件的发展是流线型的。考生只需要根据剧情依次回答每个问题即可。
法律解释:
(1)、(2)张某、王按股出资购买货车,共同从事运输业务,依法建立共同所有权关系。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以共同财产分担权利义务。”
作为一种共有关系,共有财产属于全体共有人。因此,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一个或几个共有人擅自合法处分共有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其他共有人后来批准了该法,则惩戒行动是有效的。《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人,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无效。”本案中,王某事后被告知,其索要一半款项的行为表明王某认可了张的无权处分行为。
(3)、(6)《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约定的除外。”(3)问题所列情形属于本条所述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标的物的转让时间,不受“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让”的约束。在问题(6)中,应适用“标的物手的所有权自标的物手交付时起转移”的限制。本案中,纠纷发生时标的物仍在承租人李手中,赵未将货车交付给钱,钱未取得所有权。此时,货车的所有权仍归赵所有。
(4)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以汽车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此外,抵押人应当依法对抵押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不得非法在他人财产上设定抵押。(5)在同等条件的前提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案中,钟某投标10万元,李某投标9万元,显然不构成“同等条件”。
民法学测试题2(1)本案涉及的主要民事法律关系有:1。甲、乙、丙三方共有;2.甲方、乙方、丙方、丁方之间的业务关系;3D与E的交易关系;4.E与E之间的交易关系;5.与耿装裱店的合同关系和保留关系;6.丁与辛之间的抵押关系和借贷关系;7.8 .死亡后的财产继承关系。丁、任与桂的价格结算关系。
(2)甲方无权单独决定出售该画。因为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拥有该画的所有权。在向甲、乙、丙三方说明这幅画被卖掉后,乙、丙方没有反对,只是索要他们应得的款项。实际上是对甲方越权行为的追认,使效力未定的行为生效。从而使甲方与丁方之间的买卖行为生效。
(3)D与E之间的买卖行为在意思上是一致的,所以成立。该行为不存在无效、可撤销或未定的理由,故该行为有效。与丁娥的合同中约定了所有权转移的条件,所以丁虽交付了画,但所有权并未转移。只有当附加条件成立时,所有权才能转移。
(4) E无权通过出售来处置这幅画,因为它当时没有取得这幅画的所有权。主观上善意且付出了代价,属于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了该画的所有权。
(5)耿装裱店对该画有留置权,但该留置权行使不当。其已与耿装裱店订立合同关系,未能按时支付相关费用,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这幅画有留置权,因为它根据合同合法拥有。依照《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耿装裱店只给了其30天的期限,故其留置权行使不当,无法通过行使留置权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6)将这幅画抵押给辛借钱,因为此时丁仍是这幅画的主人。虽然辛的抵押权设立于E和买卖之前,但这种未登记的动产抵押不能对抗第三人,故辛不能向善意取得人主张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本案反映了《担保法》对动产抵押规定的不足。
(7) D对E的债权,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只能由E的财产继承人任、桂在继承的遗产中清偿。
解决方案思维
这个题目的案例和设计都是一流的,难度相当大。但是,案件的发展和问题的安排是精简的,脉络非常清晰。如果主要抓住画的所有权转移这条主要线索,就不会迷失方向。在回答这类案例分析题时,尽量避免轻率思考,特别要注意问题(1)和(2)答案的准确性,否则会导致多米诺骨牌式的连锁错误。
本题难点有三:一是丁、E转让所有权的买卖合同;二是耿行使留置权不当;即丁与辛之间的动产抵押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学第一次作业(单选题)在这种情况下,有三种,
第一,2015年1月1日,张三借钱给李四的时候,有借条记录吗?。
第二个是,借款合同的期限是多长?证人?,有他们的签名,手印?,
第三,如果李四在借据记载的到期日未按约定时间还款,或者李四拿不出还款款,张三应当与李四续签还款日,以保证还款金额,并加盖见证人签名和指印一式三份,李四留存一份,见证人留存一份,张三留存一份。
历年法硕真题约定还款日民间借贷的法律追诉时效为约定还款日起两年内!无约定还款日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受最长20年保护期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