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2020年本科推荐选拔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0年本科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湘教〔2020〕67号)及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专业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升本”相关工作。具体列表如下:
组长:刘
副组长:周发明
成员:杨思清姜芙蓉谢思莲
张王艳强英晏殊
二、招生、选拔范围和比例
(一)招生:2020年,我院总招生100人。
(2)选拔范围:我校普通高校及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专升本的三年制或五年制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推荐参加“本科”选拔考试的学生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学生总数的40%。如果前40%的学生主动放弃“本科”资格,可以根据条件进行递补。专业是合作协议中规定的,由考生所在学校公布。
(3)录取比例为“总招生100人÷总参考人数×100%”,但参考人数较少的,按有关规定最高不得超过50%。虽然有考生报考,但三科缺考的学生不计入参考人数。
三。推荐条件
被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各门课程平均成绩排在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前40%的(以本课程初试或考核成绩为准)。报名人数不足的,报名人数可放宽至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40%;
(5)推荐专科生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未按时毕业者取消“专科生”资格;
(6)因成绩不合格被降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
(七)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试随学生进入我校相应专业,不占用推荐指标和录取计划。如果学生所学专业未与我校签约,可自愿进入已签约的相近专业学习。
(八)应征入伍、高校退役并按期完成大学学业的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我校(“推荐院校”),不占“专升本”考试录取名额。学生需提交部队正式颁发的表彰会或通令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与原件相符)、奖章等相关证明材料,交我校和省教育厅审核。
四。工作程序
(1)建立合作关系。“推荐院校”应主动与我校取得联系,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并于2020年4月底前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2)组织学生报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须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sb.hnadl.cn http://zsb.hnadl.cn)进行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根据合作协议和本通知,“推荐院校”宣传、发动、组织学生报名,相关信息应及时向全体学生发布。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不得推荐参加“专升本”考试。报名必须在5月1日至10日之间完成,过期不再补报。
(3)查看报名信息。“推荐院校”严格审核学生报名信息,按规定比例确认推荐名单;我校将认真审核“推荐院校”提供的推荐名单,对于参考号未达到考试标准(2个及以上)的专业,将不组织考试。经确认汇总后,我校将于5月20日前完成公示,并将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于5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教办审核。
(4)考试科目的公布。考试科目总数为3门,非英语专业考试包括英语、一门专业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英语专业考试由一门专业课和两门基础课组成。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由相关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要求确定。我校将于5月1日前公布各专业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五)组织选拔考试。“高考”将于6月21日星期日举行。根据湘教〔2020〕67号文件精神,并参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相关要求,我校将制定详细的考试组织工作方案,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推荐院校”要精心组织考试合格的学生参加选拔考试。
(6)录取比例。我校严格按照选拔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按照“总招生100人÷总参考人数×100%”确定录取比例。但参考数较少的,按规定最高不得超过50%。各专业按同一录取比例录取(三科缺课学生不计入录取基数)。
(七)确定录取名单。“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名单和免试录取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和公示。7月31日前,将公示的录取报名名单(含推荐免试的录取报名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厅高教处。省教育厅将“接收机构”上报的录取报名名单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管理平台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并于8月8日前将比对核实情况反馈给“接收机构”。其中,经核实无误的学生将被录取并登记备案,“接收机构”将根据学校“高考”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核实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备案。
公示后,因学生自动放弃“本科升本”或其他情况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五、严格遵守纪律,加强监督管理。
(一)严肃工作纪律。无论是“推荐院校”还是我校,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全面实行“阳光选拔”。双方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所有推荐选拔方式、考试推荐人选名单、拟录取人选名单及其考试成绩要全程公开公布。每个环节的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2)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湘交〔2020〕67号文件和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因工作失误或处置延误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对违规操作或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3)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向刚从高校毕业的学生收取费用。
(4)通过“专升本”选拔报名的学生,发给专升本毕业证,并进行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后应执行《本科学籍管理规定》,不得转专业。“本科”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业证书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教发〔2002〕15号)精神,填写“在我校XX专业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实际进入本科学习的时间填写;证书的颁发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人教发〔2019〕76号)的规定办理。
不及物动词其他人
同时,原《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0年实施方案》(校通[2020]1号)文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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