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西安)某天,某校学生陈某趁老师上课板书之际,偷偷在下面发微信。李老师发现后叫他交出手机,但是陈某不交。于是李老师怒气冲冲地骂了陈某一顿,并扇了他两个耳光,恰好打在他的左耳上,致使其左耳失聪。李老师的行为属于()。
A违规行为
B过失行为
C违法行为
D不良行为
答案C答案:C答案及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题干中李老师打了陈某两个耳光致使其左耳失聪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属于体罚学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所以,李老师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