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是( )。
A正受到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的甲
B正担任另一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乙
C曾受到过10年刑事处罚的丙
D曾受到行政拘留的丁
E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戊
答案A,B,E答案:A,B,E答案及解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三)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四)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第十四条规定,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知识点:11.1.1第十一章第一节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视频解析AB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