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A根据证明申请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业务范围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有损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B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
C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必要成立。
D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拟任负责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答案A,B,C,D答案:A,B,C,D答案及解析:审查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1)根据证明申请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业务范围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有损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3)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必要成立。(4)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