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以下哪些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申请税前扣除资格:()
A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2条规定的8个条件
B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
C依法登记3年以上(含3年)的,应当在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
D申请前3年公益支出符合法律规定
E法人代表没有违法犯罪行为
答案A,B,C,D答案:A,B,C,D答案及解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申请税前扣除资格:①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2条规定的八个条件:一是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二是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是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四是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五是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六是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七是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八是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②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③基金会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含3年)的,应当在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登记3年以下1年以上(含1年)的,应当在申请前1年年度检查合格或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登记1年以下的基金会具备上述第①项、第②项规定的条件。④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含基金会)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净资产不低于登记的活动资金数额,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申请前连续3年每年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不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含70%),同时需达到当年总支出的50%以上(含50%)。知识点:公益事业捐赠的规定(题库维护老师:wangqian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