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因牺牲军人,对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可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对立一等功的因公牺牲的三人遗属,增发抚恤金的比例是( )。
A30%
B25%
C15%
D5%
答案B答案:B答案及解析: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立一等功的,增发25%;立二等功的,增发15%;立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