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丧妻,因身体残疾无力抚养儿子小强。考虑到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孙某决定将其送给他人收养。下列人员中,具有优先抚养权的是( )。
A小强的老师,有稳定的工资收入
B小强的外公,在农村以种地为生
C小强的姑姑,城市白领,无子女
D孙某的同学,地产商人,育有一女
答案B答案:B答案及解析:本题考查送养人的条件。送养是法律认可的特定公民或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收养法》的规定,送养人包括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收养法》规定在某些情形下公民或者社会组织不得作为送养人:第一,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第二,在送养未成年的孤儿时,监护人必须事先征得对其有抚养义务的其他近亲属的同意,第三,在配偶一方死亡时,死亡方的父母要求行使优先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的,生存一方不得将该未成年子女送养。在本题中,具有优先抚养权的是小强的外公,故选B。知识点:收养成立的条件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