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3岁时被乙(男)收养,由乙抚养成人。2010年,甲的生父丙、养父乙先后去世,各留下若干遗产。下列关于甲生父、养父遗产法定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
A甲有权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丙的遗产
B甲有权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丙的遗产
C甲无权继承丙的遗产,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D甲既有权继承丙的遗产,也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答案C答案:C答案及解析:《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和父母互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相互享有继承权。这里所指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题中,甲被乙收养,产生了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和丙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有权继承乙的财产,没权继承丙的财产。知识点:法定继承的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