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发生了一件让我很难过的事情。
那时,我和同学海欣参加了舞蹈班。一天放学后,我从舞蹈室出来,把换出来的衬衣装进袋子里,放在操场的石桌上,然后我就到球场去玩。当我离开学校时,却忘记拿走。到了第二天,我回到学校,看到操场上有一袋衣服,才猛然想起昨天的事,便没多想就把它拿走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把这件衬衣穿上。回到学校,海欣发现这衬衣上写着她的名字,问我是怎么了。我当时也觉得莫名其妙。但是没想到,上语文课时,班主任叶老师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要我站起来。然后她问我:“身上的衣服是不是偷海欣?”老师居然用“偷”字来说我,我哭了,一句话也没说。老师看见了,用了十来分钟批评我的“行为”,又对全班同学说不要学我,要做文明守法的人。看到同学们投来的目光,听到同学们的窃窃私语,我感到很难堪,眼泪都连成一条线了。整节课,我就这样在眼泪中度过……
下课后,我才知道是海欣以为衬衣是我拿的,就告诉班主任。我一边抽搭着,一边走进办公室,向班主任解释。她听了,明白是一场误会,向我道歉。
虽然这是一件令人难过的事,但这也是一件应该忘记的事。可能有人会问:你不会埋怨海欣吗?但我认为,这只是一场误会,埋怨同学只会破坏之间的友谊,而且人的一生只有怨恨,那他的一生就没意义了;相反,何不宽容一些,忘记这件事,让我们的友谊继续,也可使自己的心胸更加广阔呢?这件事,是应该忘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