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寒假的第一天,我既不想去松山湖游玩,也不想找同学游戏,我早就有了自己的计划:在这一段自由时间里,找一份工作,挣到属于自己的钱!
我把目标锁定在爸爸的饭店。经过和爸爸“交涉”,我们签订了一份用工合同——在爸爸的饭店做“店小二”,月薪三百元。工资虽然不高,但这是一举数得的好事——既能锻炼自己的劳动能力,又能挣到工钱,还能积累经验。我一想到有这等美差,就喜不自禁了!
刚上班,我就迎来了第一拨客人。“叔叔,请你们点菜。”我听从爸爸的要求——先记菜单。“杭州尖椒。”一位叔叔说。刚写到一半,另一位叔叔说:“再来一个红烧巴鱼。”“什么?”这位叔叔又说了一遍,由于对菜单不熟,我还是没有听清楚。这时,站在一旁的爸爸一把抢过菜单,迅速写下了菜名,并代我向顾客赔不是。点完菜,爸爸又说:“你去上菜,好吗?”这有什么难的,还不是“小菜一碟”。我一下端起两盘菜向楼上跑去,地上有水我没注意,“通”的一声,我一脚踩滑,摔倒在地,碟子碎了,两盘菜撒了一地。爸爸走过来看了看我说:“没事就好。由于你的失误,耽误了客人吃饭,扣款45元。”啊!扣这么多钱,我大吃一惊!以后做事一定要细心,切记!切记!
客人吃完饭,我去收拾盘子,这可是我最拿手的活了。我来到餐桌边,才收拾了几个盘子,就又响起了“交响曲”。爸爸上前质问:“怎么?又打碎了?”我狡辩道:“碎碎平安嘛!”爸爸虎着脸毫不客气地宣布:“扣款10元。”唉,谁叫我平时在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呢!真没想到,这些事情都是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上了一天班,我累得腰酸背疼,不但拿不到工资,反而要用以后的几个工作日来“还债”,想挣一点钱真不容易啊!
一天的打工生活让我品尝到了劳动的艰辛,更让我下定决心:以后要学会劳动,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再不做家里的“小天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