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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原文及译文赏析

“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原文及译文赏析

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虽嬉戏玩耍,务令忠厚,毋为刻急①也。平生最不喜笼中养鸟,我图娱悦,彼在囚牢,何情何理,而必屈物之性以适吾性乎!至于发系蜻蜓,线缚螃蟹,为小儿玩具,不过一时片刻便折拉而死。上帝②亦心心爱念,吾辈竟不能体天之心以为心,万物将何所托命乎?

我不在家,儿子便是你管束。要须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不得以为犹子③而姑纵惜也。家人④儿女,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当一般爱惜,不可使吾儿凌虐他。凡鱼飧⑤果饼,宜均分散给,大家欢嬉跳跃。若吾儿坐食好物,令家人子远立而望,不得一沾唇齿;其父母见而怜之,无可如何⑥,呼之使去,岂非割心剜肉乎!

【注释】①刻急:苛刻严峻。②上帝:老天。③犹子:兄弟之子。④家人:仆人。⑤飧(sūn):熟食品。⑥无可如何:无可奈何。

1.解释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3分)

(1)务令忠厚 (2)而必屈物之性以适吾性乎 (3)若吾儿坐食好物

2.下列句子中加点的“之”的意思与其它三项不同的一项是(▲)(3分)

A.岂有不爱之理 B.驱其残忍之性

C.醉翁之意不在酒 D.辍耕之垄上

3.用现代汉语写出下面句子的意思。(2分)

其父母见而怜之,无可如何⑥,呼之使去,岂非割心剜肉乎!

4.文中作者希望弟弟把儿子教育成怎样的人?(2分)

【参考答案】

1.(1)让、使 (2)适合 (3)吃

2.D

3.他们的父母看见了,很怜悯他们,但又无可奈何,呼叫他们让他们离开,难道没有割心挖肉(的痛苦)吗?

4.忠厚(善良),充满爱心(有平等思想)(意思符合即可)

【翻译】

我五十二岁才有了一个儿子,哪有不爱他的道理!但爱子必须有个原则。即使平时嬉戏玩耍,也一定要注意培养他忠诚厚道,富于同情心,不可使其成为刻薄急躁之人。

平生最不喜欢在笼子中养鸟,我贪图快乐,它在笼中,有什么情理,要让它屈服来适应我的性情。关于用发系住蜻蜓,用线捆住螃蟹,作为小孩的玩具,不到一会儿拉扯就死了。天生万物,父母养育子女很辛劳,一个蚂蚁,一个虫子,都是绵绵不断,繁衍出生。上天也很爱恋。然而人是万物之中最珍贵的,我们竟然不能体谅上天的用心,万物将怎么样托付给我们呢?

我不在家时,儿子便由你管教,要培养增强他的忠厚之心,而根除其残忍之性,不能因为他是你的侄子就姑息,放纵怜惜他。仆人的子女,也是天地间一样的人,要一样爱惜,不能让我的儿子欺侮虐待他们。凡鱼肉水果点心等吃食,应平均分发,使大家都高兴。如果好的东西只让我儿子一个人吃,让仆人的孩子远远站在一边观看,一点也尝不到,他们的父母看到后便会可怜他们,又没有办法。只好喊他们离开,此情此景,岂不令人心如刀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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