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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西宁2021年10月自学考试小贴士
各位候选人:
2021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9日至20日举行。为方便考生参加考试,西宁市教育考试院现就考试中的注意事项给出如下温馨提示:
1.请于10月14日9:00至10月20日15:00打印2021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及座位号通知书。
2.请仔细阅读《2021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录取通知书及座位须知》,仔细核对《2021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录取通知书及座位须知》,明确考试地点(先看考点号,再看相应的考点学校)和时间,并按规定按时参加考试、。
3.请于10月18日15:00至17:00到考点。
4.西宁市各考点的地址和公交线路(请提前规划线路,按时参加考试)
广东昆仑中学(城东区共和南路11号)可乘坐、23、31、47路公交车;
江宁市第二十一中学(城北区柴达木西路52号)可乘坐426、104、107路公交车;
西宁市第十二中学(城西区昆仑路24号)可乘坐2、30、42、47路公交车;
乘坐3、7、9、106路至西宁市七一中学(城东区七一路124号);
5.进入考场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答题卡将用于考试,请准备2B铅笔、0.5mm签字笔和橡皮擦)。考生不得携带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和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资料。考试中心严禁考生携带除答题所需文具外的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前请妥善保管个人件物品(放在家里或委托他人保管)。考试中心不负责保管个人项。
6.牢记国家教育考试十大禁令
严禁代替考生或他人参加考试
严禁考试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
违反上述两条的,依照刑法第(九)条的规定处理,依法给予处分
严禁伪造、证书等材料取得考试资格
严禁扰乱、考场秩序,损坏、考场设施
严禁携带物品(手机、无线电设备等)进入考场
严禁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严禁上错考场、坐错座位
严禁在考场内出入、接收物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严禁交换、答卷、草稿或带出、考场销毁
严禁在开始信号前或结束信号后回答问题
违反第三条至第十条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取消考试成绩,暂停考试1-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