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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

教育部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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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学位授予单位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辅导员的共同努力下,学位论文造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但一些学位授予单位在学风建设、学术诚信培养、学位论文审核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近日部署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代写行为,对有关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首先,我们需要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学位论文对人才培养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严厉查处、学位论文写作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管理加强学风建设,严审学位论文。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地方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形成常态化的查处机制;学校语言学家了解到,学位授予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评价体系,完善查处办法,规范查处程序,加大处罚力度。

三要严格落实责任。明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单位的、导师分别是监督、责任主体和查处、代写学位论文的第一责任人,他们应该承担各自的责任。

四是加强教育宣传。学位授予单位要加强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诚信教育,广泛宣传典型案例,曝光查处的违法行为,引导师生自觉抵制论文造假,引导教师教育和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做好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学位论文的原始审查。六是严肃追究责任。学校语言学家了解到,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处罚和问责;对不履行职责的导师、要进行失职调查。参与购买、学位论文的学生将被开除学籍,并依法吊销学历证书、文凭。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和高校加快部署专项检查,并根据学位论文造假备案信息平台及相关动态监测数据,对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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