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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内蒙古自学考试5人违规处理公告

2021年4月内蒙古自学考试5人违规处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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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该区高等教育心理学自学考试于2021年上半年顺利结束。应参加自学考试1518人,实际参加考试813人,缺考705人;应参加考试137757人,实际参加考试120592人,缺考17165人。

在这次考试中,自学考试违规5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违规161起. 每次考试结束后,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对违规考生进行公示,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提出处理意见。

考生对考试中心认定的违法事实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考试中心所在城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交、陈述,并提供相应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或直接向本中心提交其、陈述。

逾期不作陈述的,视为承认违法事实。届时,我中心将依法作出正式决定。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电话:0471-3261805。

4月15日起,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播放每次考试的视频。在、评分过程中,一旦发现、将及时进行公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自学考试考生违规情况通报及处理决定: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五条、自学考试期间考试中心认定的考场号、座位号、考生号、的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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