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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助理医师从事范围

执业助理医师从事范围

执业助理医师可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执业助理医师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四类。

“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包括个体诊所。 执业助理医师不得申请个体行医、设置个体诊所;不能单独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单独执业;可在乡镇医疗机构单独从事一些简单的医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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