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区划,自古至今历代多有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目前中国的行政区划,规定:“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因此,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至2012年12月,全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其中: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333(不含港澳台)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285个地级市、15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2852(不含港澳台)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860个市辖区、368个县级市、1453个县、117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41658(不含港澳台)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2个区公所、7194个街道、19683个镇、13587个乡、1085个民族乡、106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662238(不含港澳台)个村级行政单位(包括社区居委会)。
中国行政区划名称都有哪些?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中国行政区 划分为省、县、乡三级,详细实行如下原则: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扩展资料:
中国行政划分原则:
某些国家在一级政权内部,为了实现某一单项职能的管理而划分的区域,作为一种行政区划,如美国行政区域的数目很多,其中大部分是单职能的,包括学区、司法区和其他各种专区如消防区、水土保护区、住宅区、公路区等。国家都是按地域划分行政区。各国的行政区划有不同的划分和名称。不论何种类型的国家,行政区划的划分总要符合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并考虑政治、经济、民族、人口、国防、历史传统等各方面的因素。社会主义国家行政区域的划分通常根据以下原则:
1、政治原则。促使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便利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2、经济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3、民族原则。根据少数民族的居住状况和其他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巩固各民族的团结。这些原则是相互联系、相互结合的。此外,也顾及历史传统、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和国防需要等因素。行政区划虽因国家本质不同而有其明显的阶级性,但也有一定的历史连续性。例如,中国从秦代(公元前221~前207)建立统一国家并施行郡县制以来,历代行政区划虽有变更,但变化并不太大。英、法、美等国的行政区划也是从19世纪继承发展下来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区划
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分为:(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并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目前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即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0个地区(州、盟);655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68个;1635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56个市辖区。总计:省级34个,地级333个,县级2859个。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面积排名:(以下数据都是约等于)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面积166万平方千米)
2:西藏自治区 面积122.8万平方千米)
3:内蒙古自治区 面积118.3万平方千米)
4:青海省 面积72.23万平方千米
5:四川省 面积48.14万平方千米
6:黑龙江省 面积45.48万平方千米
7:甘肃省 面积45.44万平方千米
8:云南省 面积38.33万平方千米
9:广西壮族自治区面积23.6万平方千米
10:湖南省面积21.18万平方千米
11:陕西省面积20.56万平方千米
12:河北省面积18.77万平方千米
13:吉林省面积18.74万平方千米
14:湖北省面积18.59万平方千米
15:广东省面积18万平方千米
16:贵州省面积17.6万平方千米
17:江西省面积16.7万平方千米
18:河南省面积16.7万平方千米
19:山西省面积15.63万平方千米
20:山东省面积15.38万平方千米
21:辽宁省面积14.59万平方千米
22:安徽省面积13.97万平方千米
23:福建省面积12.13万平方千米
24:江苏省面积10.26万平方千米
25:浙江省面积10.2万平方千米
26:重庆市面积8.23万平方千米
27:宁夏回族自治区面积6.64万平方千米
28:台湾省面积3.6万平方千米
29:海南省面答3.4万平方千米
30:北京市面积1.68万平方千米
31:天津市 面积1.13万平方千米
32:上海市 面积0.63万平方千米
33:香港特别行政区面积1101平方千米
34:澳门特别行政区面积25.4平方千米 行政区划分 4个直辖市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23个省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吉林省(省会长春)、辽宁省(省会沈阳)、江苏省(省会南京)、山东省(省会...
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市、县、自治县。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1949年以来,全国行政区划历经多次变动。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34个(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34个省级行政区分别如下:
(1)23个省: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2)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3)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4)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拓展资料
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在历史上和习惯上,各省级行政区都有简称。省级人民政府驻地称省会(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按照行政区划代码用华北、华东、中南、东北、西南、西北、港澳台表示分布,具体如下: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
华东(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福建、山东)
中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西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西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港澳台(香港、澳门、台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