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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自主招生人数不低于总数5%

高中自主招生人数不低于总数5%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文,要求各地认真实行和逐步完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改变高中招生“一考定终身”的做法,把学生从升学考试的重压下解放出来。2010年起,各地要落实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自主权政策。优质高中自主招生的比例,应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 ,不高于招生总数的30%。

从2010年起,各地要将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或省级规范化高中招生指标(不包括择校生)的60% 以上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指标生的分配原则,以初中毕业生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 权重,具体分配方法由各市制定。(记者 卢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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