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对手段
第一是政府的支持和保护,目前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补贴、粮食的最低保护价、发展农业政策保险等均属于此;第二就是发展特色农业;总的来讲,政府干预粮食市场是国内主流意见,然而这从长远看并不利于我国粮食产业的健康发展。
真正关键的问题在于,怎样维护粮食市场的有效运行。只有完善的市场才最有助于实现各方的利益,无论是农民、消费者还是中间企业。在保护和实现农民利益方面,组织农民合作社是可实现途径。合作社与公司本质区别之一在于所获得的利润按照交易额返还给农户。黑龙江讷河市高蛋白大豆联合社,该社涉及9个乡镇、66个村,入社农户7560户,社员28720人,耕地面积达到31.8万亩。高蛋白大豆产量占全国1/3,他们不仅实现了团购化肥、统一销售产品、创建自己品牌、获得银行支持等,也获得了相当的谈判话语权,增强了与大企业的合作实力,比如与公司的关系就不再是简单的公司加农户,而是以股东的形式与加工企业合作,农民合作社在加工企业中占20%的股份,可以分享加工、销售的利润。另外,在放宽粮食进出口限制方面,政府也需要做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