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资讯 > 综合新闻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什么原则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什么原则

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三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一、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

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共五种。

《暂行规定》全文共四章二十六条。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1.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3.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4.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5.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6.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7.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news/454769.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