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华东政法大学有一个甲级学科名单,即法学。以下是华东政法大学甲、乙、丙三类学科的详细名单,供大家参考
1华东政法大学|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一级学科名称 | 评选结果 |
| 1 | 华东政法大学 | 法学 | A |
| 2 | 华东政法大学 | 政治学 | B |
| 3 | 华东政法大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C+ |
| 4 | 华东政法大学 | 应用经济学 | C |
评价结果以“评分”的方式呈现。具体方法是按照“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百分位数,公布9个年级前70%的学科:前2%(或前2)为a+,2%-5%为a(不含2%),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
公布评价结果的目的是为参评单位了解学科优缺点,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客观信息,为学生选择和报考本学科和专业提供参考。
2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位于中国上海,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建设的大学。它是上海一所高水平的地方性大学。入选国家高水平大学建设公共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工程”、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优秀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接受中国政府留学生奖学金的中国大学和国立大学是亚洲法学会、中日大学人文交流联盟等五个学院四个系的成员,上海香港大学是大学联盟的创始成员,是一所以法学为主体,以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程等学科为主体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前身为华东政法学院,1952年6月由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厦门大学、湖江大学等9所大学的法律系、政治系、社会系合并而成,安徽大学、上海大学、震旦大学。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重建,次年入学;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退学;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恢复招生。2000年,该校被司法部划归上海市管理。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