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和吉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在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保障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吉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和吉林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学校高度重视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认真研究,悉心谋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部署和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超前谋划、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确保2020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工作原则
(一)确保安全性
按照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严格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复试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确保公平性
按照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具体复试方式,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复试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确保科学性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设计复试程序、复试方法和复试内容,严格复试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突出重点、择优录取,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三、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各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负责具体落实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三)各学院按招生专业及复试考生人数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四、复试
(一)复试方式
1.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笔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笔试科目,按照原考核范围纳入到网络远程复试中,通过面试的方式一并进行考核。
2.学校统一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开发推广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二)复试资格名单确定
1.一志愿生源充足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调剂考生因可同时填报多个志愿,为保证录取人数,学校将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差额比例。
2.除会计专硕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外,达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的一志愿考生可参加复试。
3.会计专硕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分数线为185分,单科分数线需要达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会计专硕单科分数线的要求。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和单科分数均不低于该学科国家线*80%。
5.原则上不予破格复试。若调剂后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可在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优选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经本人提出申请,上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进行破格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2020年复试资格审查主要为电子版材料线上审查和面试视频审查。参加复试考生需要提供的个人材料扫描件(可通过手机软件扫描完成)有: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1份;
2.本人近期上半身免冠近照1张,要求五官清晰,具有完全的辨识度;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扫描件。在2020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复印件);
4.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1份;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1份,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5.同等学历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需要提供符合招生录取规定年限的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1份;
6.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有疑义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要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各1份;
8.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7日前向长春工业大学研招办登记(联系电话:0431-85716566),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研招办将对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9.《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1份,由学校统一制定,考生下载后填写。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在面试过程中发现身份不符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以上所述材料新生在入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入学资格核查,对材料不符或弄虚做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时间安排
1.4月30日起,全面启动复试工作。
2.5月10日起,各学院正式开始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3.5月20日前,完成所有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
4.6月30日前,基本完成全校复试工作。
(五)复试过程管理
1.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学校设立(临时)隔离室。各学院在复试期间要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大量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排查、设备排查、卫生消毒等工作。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要进行自检自查,有身体不适须提前向学院报告,严禁缓报、瞒报、漏报。复试工作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省外返长人员原则上不准予参加复试。
2.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各学院需按要求选拔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复试,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安全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3.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各学院要科学设计复试流程,做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做好复试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工作。每个学院要确定1名网络远程复试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工作人员,参加学校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的培训和演练,为学院远程复试提供技术支持。各学院在复试工作正式开始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和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要制定远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解决远程复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问题。
5.要强化人文关怀和兜底保障。学校和学院的复试工作安排要通过网络、移动通讯、QQ群、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向考生发布。要加强对参加远程复试考生的技术指导,确保考生对平台和平台的使用有充分的了解。要加强对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要提前与考生进行沟通,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6.复试考生要提前选定好参加远程复试的场所,保证网络畅通,环境安静,无外界因素干扰,可正常进行复试。考生无论使用何种设备参加远程复试,均要保证能够有本人完整清楚的上半身影像,且声音清晰。在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周边有任何其他无关人员,尤其是不能有人辅助或协助考生完成复试,否则将按违反考试纪律进行处理,暂停复试或取消复试资格。
7.复试过程中出现任何情况中断复试的,均要有所记录并说明原因,复试时间按实际有效时间记录,须准确补充剩余时间。如能证明为考生本人故意中断复试,复试组可按中断时进度给出复试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者取消复试资格。
8.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由各学院下载保存,待复试结束后统一交研招办,保留3年。
9.组织多批次复试的学院,复试试题应掌握同一命题标准,每一批次单独命题,不得重复使用。
10.面试过程中面试老师不应随意离开面试现场,如有离开的情况,返回后不得为其离开期间面试的考生评分。
(六)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主要包括考生提交材料核定和远程网络面试考核两个部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同一标准考核,按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1.提交材料核定
考生须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长春工业大学2020年申请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填写完毕后将电子版上传至远程网络复试平台。为了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的考核,考生可依据疫情防控条件下的现实情况,提供本人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上传至远程网络复试平台。复试小组将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定,核定结果分别纳入综合能力面试中基本素质、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评分中一并核算。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采取口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测试时间为3-4分钟。复试试题由各学院提前组织命制,建立复试题库,在复试时随机抽取。复试题要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
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基本素质占20分:考查考生政治态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奖惩情况。
外语水平占20分: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主要从语言准确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方面考查。
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占30分: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了解本科期间的学习、工作及奖励等情况。
综合能力占30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