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在强化防控疫情的同时,着力提高录取选拔质量,推进本校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杭师大研〔2019〕4号)规定,结合2020年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对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监督,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巡查,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学院(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核准拟录取名单。小组成员中至少含一名本单位纪委委员或纪委书记,学院纪委书记全程监督检查。学院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3.复试小组。各学院(室)须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导师组成复试小组,强化导师选择权,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招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复试小组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由学科负责人担任组长,复试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专业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中的专业复试成员必须均为导师,不少于5人,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成员1人,技术人员和秘书各1人,成员姓名不得于复试前公布。复试工作全程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
三、复试工作
(一)专业复试分数线
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制定各专业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1.第一志愿上国家分数线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0%的学科专业,学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原则上不得进行调剂。
2.其它学科专业原则上按国家公布复试分数线执行。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300分。
(二)复试形式
复试期间正值我校刚开学阶段,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要求,统筹考虑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复试办法。
(三)复试内容
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各学院和学科专业针对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要求、本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人数、择优原则等方面,精心设计复试内容。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和学科竞赛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1.各学科专业,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给每一位考生命一组试题,试题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三部分,以客观性内容为主,题量要适中,整个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2.涉及到实测相关的学科(音、体、美等)和临床、实验技能测试则在优化测试内容基础上实现网络远程测试。
3.复试中将专业笔试的有关内容适当优化调整到网络面试的题目中。
4.心理测试取消。
5.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
6.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或跨专业考生,各学院(室)应严格进行复试。复试时,考生应提供复试相关专业2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且加试至少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网络加试,即在网络远程复试结束后,给考生进行网络加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