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公平、科学地开展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落实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将考生和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复试录取工作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保证录取考生的质量。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与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与招生复试工作。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审慎细致地制定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学校领导小组具体审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协助学院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调配招生名额,审核学院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组织成立学校复试工作巡视组进行现场巡视,巡视组成员由校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监察和巡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指导。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学院疫情防控与招生复试工作,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举全院之力贯彻落实好招生复试工作要求,保障各项工作统筹谋划到位、安排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有序推进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复试工作万无一失。各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应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学院领导小组要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和技术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主持学院行政工作的院长(或副院长)担任。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原则上由书记担任。技术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技术负责人担任。研究生秘书一般担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秘书。
1.工作小组职责
(1)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工作小组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复试细则”),明确以下内容: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方式;组织保障和工作职责;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导师名单;复试比例和复试人选(调剂基本要求);加试要求;复试考核内容和要求;在线复试技术要求(平台、设备、环境和布置等要求);在线复试考场规则;在线复试工作流程;在线面试具体流程(平台学习、资格审核、在线面试时间和要求等);录取办法(总成绩计算方式、拟录取规则和不予录取情况);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邮件、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具体规定。学院复试细则须上报学校审核备案,复试前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未经备案同意,不得公布执行。
工作小组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合理确定复试小组分组方案,并保障执行标准原则上应统一;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对远程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能力考查等进行业务总结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指导,保证复试质量;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要明确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既是每位导师的权利也是每位导师应尽的义务,各位导师应自觉接受学院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招生复试工作。
(2)制定考试工作方案
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试题及其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相关工作须按国家教育考试和学校要求执行,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试题要有专柜存放、钥匙要有专人(2人)保管,责任到人。所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
预判在线面试的全流程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和突发预案,做好考前全流程预演;平稳有序、科学合理地组织各复试小组进行在线面试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复试材料(包括复试小组工作现场和网络远程复试录音录像等)的归档工作,复试考生的复试材料保留3年;配合学校、学院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等。
(3)确立双查验、三随机、四对照工作机制
双查验: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双查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三随机: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四对照: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通过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中信息,严防复试“替考”。
(4)确立复试小组成员及其工作基本规范
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单数),成员应有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在职导师(原则上不少于3人,其中一位担任组长)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英语听力、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不少于1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另设专职秘书(助理)1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在线面试协助、文字记录、全程录音录像、材料整理及联络等工作(复试考生人数较多的,可增设专职秘书1人,实行双秘书制,负责协助主秘书做好相关工作)。
复试小组不得提前公布成员名单,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场,不得使用通讯工具(秘书可作为联络人),不得做与复试无关的事。复试小组全部成员在场方可完成某一考生的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应提前准备好备用线上面试材料纸质版,应对面试时的突发情况,此类材料由复试专家随机抽取,考生在线应答。
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评分记录表》和《招生复试情况表》须报研究生部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动。
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须保证复试方式、面试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保证复试程序、内容对所有考生公平、公正。复试过程应作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
复试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因素引起的突发情况,变更复试方式,须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复试结束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复试小组应按时完成复试工作,上报“工作小组”复试成绩。
2.监督小组职责
监督疫情防护工作和学院复试过程,公布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3.技术小组职责
复试前,对复试平台使用进行调试和培训,做好复试小组成员及考生复试平台使用和流程指导工作,并及时解决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