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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9号)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稳妥做好今年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做好健康监测、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二是确保公平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三是确保科学性。根据各学科特点,科学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科学有效。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录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全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学院(研究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在加强科学精准防控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复试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厦门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执行。明确考点考场的防疫措施,做好面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对考试场所统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3.各学院(研究院)成立由相关领导牵头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4.各学院(研究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复试小组成员现场集中,进行线下现场评分。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5.为了加强复试录取的巡视和监督工作,各学院(研究院)须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院系相关领导组成。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或指定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巡视监督本院内的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强化监管,提高用技术实现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各院研究生复试巡视督查小组要采用线下或回看录像等方式督查复试录取的全过程,填写《厦门大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巡视督查工作记录表》报招生办备案。

6.各学院(研究院)必须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要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做好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方法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法治意识和保密意识。

7.各院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硕士生复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严禁通过非保密方式传送、讨论有关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事项。

三、复试的要求与程序

各学院(研究院)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复试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科专业分时、分批安排网络远程复试。

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推免生和往年保留录取资格生若已经复试过且所在院系同意不再复试的考生可予免试。如果参加过复试但所在院系认为有必要再次复试的考生由院系通知参加此次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和实施细则

各学院(研究院)须召开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单科和总分都不低于学校相应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原则下,进一步研究确定本单位各专业(或方向)的复试分数线,统筹同一专业学位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各学院(研究院)须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我校各学院(研究院)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各院系专业的复试比例控制在1:1.2-1:1.5之间,部分院系专业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上线考生情况适度调整差额复试比例。

各学院(研究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或方向)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含调剂复试名单)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各自的网页公布,并严格执行。

(二)复试咨询服务

加强教育宣传,努力营造诚信考试氛围。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使其知悉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院友资源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如确有需要学校协调事宜,请提前向学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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