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以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0〕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公平公开、科学选拔的原则,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
(三)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五)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
(六)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综合对考生进行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工作小组及导师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八)强化监督检查。
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第三条 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1.成立以校长、分管校长为主任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纪检监察及决策处置应急突发情况工作。并成立招生监察小组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小组、防疫防控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包括复试录取办法,专家及工作人员遴选,业务培训,复试考核及组织实施,突发应急处置及上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试工作。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学院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3.研究生院负责复试组织工作,协调各有关学院进行复试、调剂等相关工作。
4.线上复试有关网络信息技术方面的工作由校信息化办公室总负责。
5.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保障工作,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负责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宣传部牵头负责网络管理,舆情监控;后勤保障处负责参加复试教工疫情防控物资的准备。
6.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成立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并配备记录员及候考管理人员各1名(应为在编在岗职工)。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第三章 复试
第四条 复试形式及管理
(一)复试时间及形式
1.复试时间
5月15日起: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安排上线考生进行材料上传、网络平台模拟测试,确保考生能开展正式复试。
5月18日-6月12日: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安排有序、错时错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复试时间以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公布为准。
全国调剂系统启动时间为5月20日;整体复试工作结束时间不晚于6月底。
2.复试形式及平台
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我校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考场”,请考生提前安装相关软件并按二级学院(招生单位)的要求进行模拟测试。如因特殊情况,需启用备用平台(学信网、ZOOM等),应由考场主考确认后,再予以使用。
(1)考生端登录网址:
https://ykc.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SHUTCM
(2)选择报考的二级学院,输入学信网登记的手机号,获取短信验证码,即可登录。(受平台要求限制,每天最多可以接收验证码五次)
如因特殊情况,需启用备用平台(学信网、ZOOM等),应由考场主考确认后,再予以使用。
(二)复试管理
1.研究生院指导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3.复试开始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可追溯,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指定专人负责技术问题,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6.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考生问题。
7.学校及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分别制定招生工作应急预案。
第五条 复试准备
(一)二级学院(招生单位)需做好以下准备: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
(1)及时、准确解读本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考生充分知晓,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2)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2.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
(1)全面审视、认真思考,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
(2)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模拟演练,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做好复试时导师端和考生端的软硬件设备出现问题的应急预案。
(4)做好复试时由于网络原因造成影响的应急预案。
(5)做好复试时疫情防控方面的应急预案。
(6)其他方面的应急预案。
3.做好远程线上复试所需软硬件设备、备用设备、场地安排、卫生消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