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的电子照片提交我校,原件开学时交拟录取学院。使用微信或腾讯QQ扫描下图二维码,提交相关信息。
(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doc)
2.拟录取的所有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均须与学校及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协议将于6月中下旬寄送考生本人。
3.我校将在研究生院及研招网站陆续发布录取通知书寄送、奖助学金等级等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心专注我校研究生院及研招网站。
4.新生档案接收地址
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少民计划定向非在职硕士研究生,须将档案调入我校。我校不再寄送调档函,考生于6月中下旬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并根据调档函上的要求将本人档案及时寄至我校。档案寄送地址见下表。
档案寄送地址为: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 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根据拟录取的单位在下表中选择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注:江阴校区拟录取专业为“机械”的考生档案寄送地址同机械工程学院,拟录取专业为“材料与化工”的考生档案寄送地址同材料学院。
5.党员组织关系办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同学,分省内省外两种方式转接组织关系。 (1) 江苏省外者,使用纸质《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转接,介绍信抬头填写“江苏省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到)“南京理工大学”字样(安徽、浙江可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
(2)江苏省内者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直接转接至录取院系的对应支部,《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由本人报到时直接交各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