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考生: 全日制非定向拟录取考生请于7月10日前将档案调至我校(调档函见附件1),全日制定向拟录取考生请于7月10日前将《哈尔滨师范大学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合同书》(见附件2)寄送至我校(地址同调档函地址)。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录取类别应为定向,无需转档,入学时上交《哈尔滨师范大学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合同书》。
2020年6月7日 |
| 附件【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档函.pdf】 附件【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合同书.doc】 附件【附件3: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类别调整申请表.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