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资讯 > 高等教育 > 院校政策

沈阳化工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优惠政策

沈阳化工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优惠政策

一、学术型研究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不收取培养费,优先安排计划内名额;调剂到我校第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两年半学习期间每人收取16000.00元培养费。同时,学校设立奖励基金,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考生,具体见下表: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奖励额度

应届本科生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报考工学、经济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5分(含25分),同时数学(国家出题)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40分(含40分)或医学、理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0分(含30分)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报考工学、经济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0分(含30分),同时数学(国家出题)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50分(含50分)或医学、理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5分(含35分)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

报考工学、经济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5分(含35分),同时数学(国家出题)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60分(含60分)或医学、理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40分(含40分)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被我校录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每人收取10000.00元/年培养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为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学校同时设立奖励基金,奖励标准参照上表。
    
    欢迎广大考生访问沈阳化工学院研究生部主页:
    
    http://grs.syict.edu.cn
    
    研招办E-mail信箱:yzbsyict@126.com 
    
    联系地址:辽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沈阳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110142
    
    联系电话:024-89386567
    
    联 系 人:张老师
    
    传    真:024-89389036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news/27292.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