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和本质】
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个别的、具体的、生动的、丰富的);本质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共同的、一般的、稳定的)。
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假象与错觉不是一回事(假象是客观的,错觉是主观的)。
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
方法论意义:人们不能停留于现象而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
【内容和形式】
内容与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任何事物的内容都有一定的形式,任何形式也都有一定的内容。内容和形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
方法论意义:既要重视内容,根据内容的需要决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创新;又要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和创造必要的形式,适时地抛弃与内容不相适应的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