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基本内容】
1.提出
1953年6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同年12月形成关于总路线的完整表述。
2.基本内容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工业化是总路线的主体,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总路线的两翼。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体现了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变革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有效统一,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
【过渡时期总路线实现的可能性】
第一,我国已经有了相对强大和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并日益表现出其优越性。
第二,土地改革完成后,为发展生产、抵御自然灾害,避免两极分化,支持工业化,广大农民具有走互助合作的要求。
第三,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越来越不适应大规模工业化建设的需要,国家在利用、限制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过程中积累了初步的经验。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在合理调整工商业的过程中,出现了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
第四,复杂的国际形势、苏联的支持和示范作用以及抗美援朝的胜利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历史必然性】
第一,实现国家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物质基础和先决条件。
第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迅速实现国家工业化,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迫切需要。
第三,对个体农业和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发展农业和整个社会生产力的需要。土改以后,社会生产力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个体经济的封闭性和落后性又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个体农民由于生产规模狭小,势力单薄,有发展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在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进程中,需要农业提供越来越多的工业原料、资金和市场,农业只能靠互助合作来发展生产,满足工业化的要求。另外,农村中出现了两极分化的趋势,商业投机和高利贷日益活跃,雇工剥削、土地买卖、租佃有增无减,一些农民重又陷入贫苦的境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