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共设四个考试科目,即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每科满分100分,每科60分合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2年内四门科目全部及格者,可申请专业技术资格。
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 良好的医德医风;
(4) 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生,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
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受过中等医学教育,从事医生工作7年以上;
(2) 医学专科学历,从事博士工作6年;
(3) 医学学士学位,4年医生工作经验;
(4) 临床医学硕士学位,2年以上博士研究生学历;
(5) 获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