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师岗位工作10年以上;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或大学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师岗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师岗位工作5年以上,从事经济师相关工作2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经济学高级资格考试:
(1) 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师相关工作10年以上;
(2) 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学位、学士学位、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经济师职务相关工作5年以上;
(3) 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师岗位相关工作至少2年。
(4)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上述学历和年限要求的,可以报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各地高级经济师的申请条件略有不同。详情请参阅人事考试中心的考试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