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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成绩管理办法

二级建造师成绩管理办法

二建考试实行两年的滚动考试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级别为考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基本考试:考试成绩推行翻转管理方法,报名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工作人员须在持续两个考试本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免考一部分科目的工作人员须在一个考试本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

报考二级建造师的考生,无需在一年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如果没能在一年内通过,那么第二年通过剩余科目也是可以的,也就是说,考生有连续两年的时间通过考试。这是因为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滚动制,成绩可以保留一年。

如果是增项考试,考试成绩推行非翻转管理方法,报名参加该考试的工作人员须在一个考试本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考试达标后签发国家统一印刷的相对技术专业达标证实。该证实做为注册时提升从业专业分类的通过。

二建证书如果未注册不会过期。

国家规定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如果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学时,方可申请注册;想要继续注册,需要完成规定的学时。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包括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不予注册、注销注册、撤销注册、重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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