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同意,对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市所有幼儿园(含民办)1月6日前放假;
全市所有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1月8日前放假;
全市一二年级1月11日前全部放假;
全市初高中1月24日前放假:
市属高校将于1月8日前放假:
校外培训机构将于1月8日前停止线下教育,各级学校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来源:邯郸教育
■编辑:马丽萍
■审核:魏淑敏
终审判决:王昭永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同意,对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市所有幼儿园(含民办)1月6日前放假;
全市所有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1月8日前放假;
全市一二年级1月11日前全部放假;
全市初高中1月24日前放假:
市属高校将于1月8日前放假:
校外培训机构将于1月8日前停止线下教育,各级学校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来源:邯郸教育
■编辑:马丽萍
■审核:魏淑敏
终审判决:王昭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