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二监狱调研员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日前,经批准,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对太原市第二监狱调研员杨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正确履行职责,疏于监管服刑人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杨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其职务,降为副调研员。
杨简历
杨,男,汉族,1958年7月生,山西省临猗县人,研究生学历,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2月任临汾监狱监狱长;2004年2月任晋中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2010年8月任太原第二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2013年12月任太原市第二监狱调研员。
太原市第一监狱原党委书记、政委胡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休待遇降低。
日前,经批准,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对太原市第一监狱原党委书记、政委胡蓉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胡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罪犯保外就医和减刑未严格把关,违规为罪犯办理请假手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胡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其退休待遇。
胡蓉简历
胡蓉,男,汉族,1942年8月生,山西太原人,大学学历,1961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3月任太原第一监狱党委书记、政委;2000年11月退役。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金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处分。
日前,经批准,太原市纪委监委对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金虎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赵金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罪犯减刑案件审理中严重失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赵金虎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处分,降为正厅级非领导职务。
赵金虎的简历
赵金虎,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于陕西省宁武县,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9月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副主任;1996年12月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2002年8月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2003年9月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9年8月任清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1年5月任迎泽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7年9月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2017年12月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8年8月,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已撤销其相关法律职务。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晓涛被撤销职务和职务。
日前,经批准,太原市纪委监委对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晓涛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晓涛违反政治纪律,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司法活动,接受他人说情、打招呼。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李晓涛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处分,降为正厅级非领导职务。
李晓涛简历
李晓涛,男,汉族,1962年3月生,山西太原人,研究生学历,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8月任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9年7月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7年10月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8年8月,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已撤销其相关法律职务。
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改造处原调研员张同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休待遇降低。
日前,经批准,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对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改造处原调研员张同生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同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放任服刑人员长期违反监狱管理规定,违规处理监狱老板、恶霸行为;为罪犯家属探监提供不正当便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张同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其退休待遇。
张生的简历
张同生,男,汉族,1954年5月生,四川大竹县人,大专学历,1972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6月任汾阳监狱汾阳阀门厂监狱长、党委书记、厂长;2006年1月任太原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2010年2月任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改造处调研员、东华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6月退役。
省公安厅副科级干部王立军,留党察看一年,免职。
日前,经批准,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对省公安厅副厅长王立军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立军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不依法履行职责,隐瞒案件相关材料,造成不良后果。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王立军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降为科员,调离公安机关。
王立军简历
王立军,男,汉族,1972年1月生,山西省文水县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12月任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外协支队副支队长;2003年9月任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外协支队支队长;2014年8月任省公安厅副处级干部。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监狱办公室原主任陈运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休待遇降低。
日前,经批准,吕梁市纪委监委对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室原主任陈运杰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运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汾阳监狱存在的违规行为应当调查而不调查,未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陈运杰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其退休待遇。
陈运杰的简历
陈运杰,男,汉族,1955年3月生,山西省临县人,初中文化,1971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10月任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室主任;2015年4月退役。
晋中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冯金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日前,经批准,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对晋中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冯金生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冯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安排会见服刑人员;得知犯人不符合减刑条件,对其减刑建议未提出异议。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冯金生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盛丰的简历
冯金生,男,汉族,1965年6月生,山西汾阳人,大学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2月任汾阳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2006年3月任阳泉第一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2013年12月任晋中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曲沃监狱党委副书记康晓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日前,经批准,省纪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对曲沃监狱党委副书记康晓明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康晓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明知服刑人员减刑未满两年,不符合再次减刑条件。仍按他人安排启动减刑程序,违规为服刑人员获得重大立功提供帮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康晓明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处分,降为科员。
康晓明简历
康晓明,男,汉族,1966年12月生,山西省蒲县人,大学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1月任临汾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2010年9月任临汾监狱副监狱长;2014年3月任曲沃监狱党委副书记、山西润沃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曲沃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李国铭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处分。
日前,经批准,省纪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对曲沃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李国铭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检监察调查。
经查,李国铭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服刑人员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罪犯给予特殊照顾,对其违反监规的行为不予制止、查处和忽视,并在获得奖励和减刑方面给予帮助,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监管活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李国铭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李国铭简历
李国铭,男,汉族,1970年5月出生,山西省曲沃县人,大学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2月任曲沃监狱第二监区教导员;2012年6月任曲沃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2017年6月任曲沃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山西润沃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曲沃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谢启峰,留党察看一年,予以撤职。
日前,经批准,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对曲沃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解启峰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和调查。
经查,解启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服刑人员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多次为服刑人员获得奖励和减刑提供帮助,扰乱正常监管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解启峰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降为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
解启峰简历
谢奇峰,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山西省曲沃县人,大学文化,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12月任曲沃监狱副调研员;2010年9月任曲沃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
临汾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庆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日前,经批准,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对临汾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庆元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庆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受委托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为违法违纪服刑人员减刑提供帮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李庆元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开除党籍处分,降为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
李庆元简历
李庆元,男,汉族,1965年5月出生,山西省曲沃县人,大学文化,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1月任曲沃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2012年6月任临沂监狱副监狱长;2014年10月任临沂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汾阳监狱原副调研员王长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休待遇降低。
日前,经批准,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对汾阳五监区原区长王长庆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检监察调查。
经查,王长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对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未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稳定控制,致使服刑人员无故殴打他人,未得到公正对待,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王长庆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其退休待遇。
王长庆简历
王长庆,男,汉族,1954年4月生,山西省平遥县人,大专学历,1970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12月任汾阳监狱第五监区教导员兼典狱长;2007年7月任汾阳监狱典狱长助理;2011年11月任汾阳监狱政治部科长;2013年12月任汾阳监狱副调研员;2014年4月退役。
来源:山西省纪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