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太原晚报”
去年,晋源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案件和家庭实际情况,为3名未成年人办理了专项教育司法救助资金,委托学校和镇政府管理发放。这些救济金有什么用?孩子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吗?这三个未成年人是如何成长变化的?带着这些疑问,2021年12月5日至6日,晋源区人民检察院一行3人深入太原、忻州市原平市某职业技能学校,对被救助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情况进行回访。//
//我可以自食其力了!
在太原某职业技术学院,检察官详细询问了肖军在学校的表现。肖军从小家庭条件就很困难。他13岁初中没读完就出去打工了。2020年,16岁的室友熟睡时,肖军从室友那里偷了一部手机,藏在楼道的灭火器里。第二天,他听说舍友报警,尽快归还手机。我院受理该案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为小军主观恶性不大,决定对小军附条件不起诉。案子办完了,但如何让小军获得一技之长,更好地在社会上生存,成了检察官们的烦恼。在偶然得知小军对烹饪感兴趣后,检察官为小军联系了这所职业学校,要求小军学习烹饪。
在这所烹饪学校,老师们对这位检察院派来的学生特别关照,小军能够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认真学习理论,刻苦训练技能。经过一段时间的专业学习,小军已经取得厨师职业技能证书,顺利毕业。更让检察官高兴的是,小军最近刚得到在酒店实习的机会,转正后月薪可达4000元。
“现在我可以自食其力了。我要感谢帮助过我的叔叔阿姨。我也想尽我所能回报社会。”今天的小军比去年高了很多,脸上也更加阳光。
//我会好好学习!
杂草丛生的院落,摇摇欲坠的平房,无处可废的房间,辍学在家的女孩,这是我院检察官去年走访时的情况。父亲常年不回家,母亲有轻度精神障碍。为了让这两个6岁和9岁的女孩能够如期完成义务教育,去年,我院为这两个女孩提供了司法救助共计8万余元,为她们设立了成长和生活教育基金,并委托当地镇政府按季度监管发放,直至她们年满16周岁。同时,我们也委托了当地的乡政府和原平市来做。
司法救助回访组一行首先来到镇政府,仔细查看专项教育资金的详细情况。在确保所有救助款能够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检察官还仔细询问了这对母女的生活状况和低保情况。当得知母女俩都享受低保时,检察官们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到了两个获救女孩的家,检察官发现她们已经搬出了以前的危房,搬到了白墙红瓦、窗明几净的新房。当检察官们为这家人送去米面油和书包,并嘱咐孩子们好好学习,让他们长大后能改变命运时,大一点的女孩闫妍高兴地接过书包,点头说:“我会好好学习的。”一些有轻微精神障碍的母亲,看着赶来的检察官,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他们不停地说着“好,好”,面对镜头,笑着对比“V”字。
事后,检察官赶到女孩所在的镇中心小学,向校长和老师询问她们在学校的情况。老师说他们家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因为燕燕以前没上过幼儿园,学习比较困难,但是现在基本上走上正轨了。检察官和老师一致认为,必须对他们进行监督,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在义务教育的路上,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共同努力,确保“不遗漏一个人”!
司法救助回访延续爱心检察温暖
今后,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将高度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回访工作,持续关注被救助人的实际生活,确保每一笔司法救助款都能用好。同时,坚持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物质救助与心理救助相结合,帮助巩固扶贫成果,着力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真正帮助被救助群众重建信心、克服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