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工作的通知
鲁资〔2019〕4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将进一步做好初中高等师范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师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根据全省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规模控制、规范管理、科学发展,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构建开放灵活的山东教师教育体系。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主要是指以全面培养本科和专科层次的高素质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为目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专科层次和“3+4”本科层次五年制培养模式的高等师范教育。
二、专业设置
办学主体。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由省教育厅确定的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和其他具备师范专业办学条件的高校组织实施。
申报条件。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初中起点举办高等师范教育的学校,会同相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当地教师实际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在教育部核准备案的现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中提出专业设置意见,报省教育厅。初中阶段的高等师范教育起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1.近3年本专业年招生规模不少于40人。
2.有1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本科层次专职专业教师,2名以上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科层次专职专业教师。师生比不高于18: 1。
3.本专业教学仪器设备学生不低于5000元,有心理实验室、微课堂等。满足教学需要。学前教育专业的开设还要求有与招生规模相适应的钢琴教室、琴房、舞蹈室、教学法实验室等教学设施。
申报时间。起点:初中阶段高等师范教育专业备案工作每年集中一次。申请专业学校,应于每年12月底前向省教育厅提交下一年度专业设置的书面报告。逾期的,顺延到下一年。
材料要求。首次申请或重新申请专业应向省级教育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
2.设置专业的主要依据和论证材料。
3.专业设置申请表。
4.设置专业人才培养项目。
5.开设专业课的老师名单。
6.专业学校设置条件落实情况报告。
7.相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8.其他相关材料。
调查并确认。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的专业进行实地考察;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对需要备案的专业进行评审,确定需要备案的专业名单。
第三,入学考试
招生计划。初中起点举办高等师范教育的学校,会同有关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分专业招生计划建议,于当年2月底前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根据全省基础教育发展状况、中小学教师实际需求、学校专业培养能力和办学条件下达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志愿填报。每年初中毕业生填报升学志愿前,市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应在机关和学校门户网站及其他地方公共媒体上公布本市初中高等师范教育招生计划,向社会和考生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初中高等师范教育志愿和高中其他高等教育志愿的起点应同时填写。
考试录取。初中入学考试起点为高等师范教育,应为当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其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的60%。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年级或“成绩+年级”呈现的,参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60%的比例,由各市确定录取等级。考虑到不同年度考题的难度因素,录取分数线可以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招生实行单独划线,提前核定,具体录取分数线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师范类专业入学前必须通过面试,主要考察普通话和表达能力,并进行心理测试,确定学生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面试由招生学校进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各市招生部门开展初中阶段高等师范教育考生招生工作。
在起点上,初中本科阶段采用“3+4”的培养模式,实行定向招生。录取分数线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凡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3+4”学生,前三年已完成学业,需参加当年春季高考,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规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综合考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符合录取条件者,可升读相应本科四年。
四。学籍管理
“3+4”学生注册。初中起点“3+4”培养模式
师范专业学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前三年通过驻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纳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专升本的,按照《大学生学历学位和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进行大学生学籍注册,按照《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参加春季高考,未能升入本科的,可进入五年制专科进行培养。
五年制学生注册。起点:初中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师范专业学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前三年通过驻地教育行政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进行登记,并纳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三年期满,学生转入专科层次学习两年,招生学校提供学籍名册。省教育厅相关处室或单位按转科规定审核处理,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登记高校学籍,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
学费和助学金。初中阶段高等师范教育的起点是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前三年的学费。进入本科、专科培养阶段后,学费按普通高校收费标准收取。初中阶段高等师范教育学生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在助学贷款、生活补助等方面与普通高校学生享受同等政策;毕业后享受与普通大学生同等的就业和升学政策。
五.教育和教学
初中起点举办高等师范教育的学校,要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按照综合培养模式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建立符合国家职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满足教师岗位需求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应注重师德培养,加强教育见习、模拟教学、教育实习等教学实践环节。其中,教育见习和实习不得少于半年。在学校的统一组织下,高校、小学、幼儿园将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见习和实习应在所在学校建立的实习基地学校进行。
不及物动词监督和管理
省教育厅负责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的宏观管理,定期组织教育教学督导检查。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核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初中阶段高等师范教育招生计划具有强制性,相关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按规定招生。连续三年未参加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招生的专业取消,再次申请招生的需按规定重新申请开设专业。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专业必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认定实施办法》的要求参加师范专业认定。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3月17日



